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,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,在高等学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。党支部要严格按照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尤其加强在青年教职工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。
一、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规定
1、凡符合党章规定的教职工、学生都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在一般情况下,不满二十八周岁申请入党的应是经团组织推荐的共青团员。
2、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并经党校学习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3、为保证党员发展质量,需采取各种方式,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意见,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,严格把握党员标准。
4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做好组织发展工作,不能搞突击发展,必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。
5、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发展入党。
二、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步骤
1、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。申请人
递交入党申请书是第一步。对未提出申请,但政治素质好,表现好有培养前途的同志,党组织应经常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,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,尤其是青年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
2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。学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,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。教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,党支部代表党组织向他们赠送党章、笔记本和学习资料。指定党员进行联系,加强培养、教育,及时编入本系(院)党章学习小组学习,送党校培训,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。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有针对地开展培养工作。
3、确定重点培养对象。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,遴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,列入年度发展计划,指定1-2名正式党员作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人(联系人),具体负责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对于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,遴选重点培养对象需先经党小组讨论。
4、政治审查。党支部对培养对象及其主要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情况通过考察档案或发函调查。
5、确定发展对象。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后,如条件已成熟,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,如果发展对象为学生,应征求团组织和非党员同学的意见。
6、做好发展准备工作。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入(可由党组织指定或入党申请人自己约请,一般由联系人或培养人担任),整理材料并填写《党组织发展对象考察表》报各分党委、党总支审查,组织部备案后,入党申请人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7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。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,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表决。
8、报党委审批。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报党总支。党委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,进一步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,审查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,在此基础上由各分党委、党总支作出审批决定。
9、结尾工作。党支部在接到党委预备党员的批准通知后,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,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,领取党费证及党章,并提出希望和要求。张榜公布预备党员名单。
10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。不能在“七·一”集中宣誓的同志,可由分党委、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。
三、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
1、党支部要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,制定培养、教育和考察方案,认真落实各项措施。
2、慎重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的学习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,先由本人提出申请,支委会讨论决定,经院(系)党总支批准报党校。参加党校学习的,必须遵守党校规章制度,不得无故旷课或终止学习。
3、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制度,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,每学期至少写出1-2份书面汇报,学期末对自己进行一次全面总结。
4、严格进行政治审查。主要审查入党申请人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入党动机、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。
5、认真征求团组织的意见。对于发展对象,由所在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或团员代表进行评议(入党介绍人可以参加听取意见),归纳形成团支部的推荐意见,推荐意见要有书面材料。28岁以下的团员教职工及学生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。
6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。听取意见要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,对不同的意见要进行认真分析,分清原则性和非原则性问题。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可采取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,座谈会一般由支部委员或入党介绍人主持,要作好记录,上交原始材料。学生应有班主任书面意见,党员班主任提出推荐意见,非党员班主任写出鉴定。
7、审查的材料要齐全。报分党委、总支审查的材料包括:入党申请书、自传、思想汇报、党校培训登记表、政审材料、党外意见的原始记录、团组织的推荐意见、班主任意见、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名单及讨论发展对象的支部会议记录,党组织发展对象考察表
8、按《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实施办法》进行公示。
四、入党介绍人、培养人(联系人)及其主要任务
1、入党介绍人、培养人(联系人)应由党性强的正式党员担任。入党介绍人可以是培养人(联系人),也可以是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。
2、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
(1)查阅被介绍人的全部材料,广泛听取意见,与被介绍人谈话,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、政治觉悟、思想品质、经历、工作和学习等情况,如实向党组织汇报。
(2)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、章程,说明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利。
(3)指导被介绍人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,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。向支部大会负责任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。
(4)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,要继续进行教育和帮助
3、培养人(联系人)的主要任务
(1)协助党组织对培养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,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,使培养对象懂得党的性质、纲领、指导思想、宗旨、任务、组织原则和纪律,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,帮助培养对象端正入党动机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。
(2)通过各种途径经常了解培养对象的情况,及时向培养对象反馈意见,帮助培养对象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培养对象的情况。
(3)为培养对象填写《党组织发展对象考察表》。填写的内容重点是培养对象的政治立场、入党动机、工作学习情况等,关键时刻的政治表现一定要说明。填写的意见中既要肯定优点和成绩,也要指出缺点和不足。
(4)学生中此项工作可与学生党员联系班级办法结合进行。
五、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
1、支部大会前的准备工作
(1)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在支部大会上讨论的问题,草拟支部大会决议。
(2)检查《入党志愿书》填写是否正确。与申请人个别谈话,指导作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。
(3)通知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支部大会等。
2、支部大会的程序
(1)入党申请人宣读《入党志愿书》的有关内容,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。
(2)介绍人或联系人或支部委员介绍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,介绍人宣读“介绍人意见。”
(3)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介绍对入党申请人的审查情况。
(4)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进行讨论,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。
(5)出席会议的全体正式党员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。
(6)支部大会在表决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后,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。
3、支部大会注意事项
(1)支部大会必须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党员到会才可举行。
(2)入党申请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,一般情况下,两名介绍人都应参加会议,若其中一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,需要在会前向支部介绍申请人的情况,并请党支部向大会转达个人意见。
(3)预备党员应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,但没有表决权。
(4)讨论时,如果持反对意见的人数较多,或涉及原则问题,则不要匆忙表决,可暂时休会,进一步听取意见,认真研究,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进行讨论表决。
(5)吸收申请人入党,必须获得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表决同意。
(6)如少数同志有不同意见,允许保留。
(7)若一次会议中讨论两位以上同志的发展问题,必须逐个进行讨论、表决。
(8)支部大会表决时,被表决对象不必退席。
(9)接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可邀请优秀团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。
六、“入党申请书”的内容和《入党志愿书》的填写
1.“入党申请书”的主要内容
(1)明确表示我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履行党员义务,执行党的决议,严守党的纪律,保守党的秘密,按时交纳党费,对党忠诚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,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
(2)表明对党的性质、宗旨、指导思想,奋斗目标、组织原则、纪律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党风方面的认识和态度。
(3)对本人在政治、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进行总结,要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,并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考察。
(4)附本人自传一份。自传的主要内容:姓名、出生年月、家
庭出身、本人成份、个人履历、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、政治面貌、职业及工作单位。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(如受到的奖励、处分等),对重要情节要提出证明人。本人的成长历程。
2.《入党志愿书》的填写
入党申请人必须按照《入党志愿书》的要求,严肃认真地填写。“入党志愿”栏。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,为什么入党及自己的决心,表明志愿加入共产党,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,服从党的决议,遵守党的纪律;愿意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一般不另加附页。
“家庭出身”栏。一般应根据其父母的职业而定(如工人、农民、知识分子、干部、军人、个体商业等),若本人是祖辈或亲戚朋友抚养长大的,家庭出身则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或所从事职业而定。
“文化程度”栏。填写主要学历或现有文化程度,如“大专在读”、“本科在读”等。
“本人成份”栏填写“学生”。
“有何专长”栏。填写本人的业务专长,不填本人业余爱好。
“现任职务”栏。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党内外职务,若兼职较多,只填写主要职务。
“本人经历”栏。填写从上小学起到目前为止的经历,起止年月前后要衔接;“何地、何部门”应写全称;“何职务”应写明具体职务,若兼职较多,则填写主要职务;“证明人”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或在一起工作、学习的人员。“奖励”和“处分”栏。“奖励”是经一级组织以文字形式给予个人的各种表扬奖励,受到的口头表扬和当选的各种代表(如“人民代表”、“团员代表”)不予填写。“处分”是经一级组织(同奖励)决定的行政处分或团纪处分等。
“家庭主要成员”栏。填写本人的父母(或抚养者)、配偶、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成员。已婚的兄弟姐妹填写在主要社会关系栏。
“主要社会关系”栏。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对自己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。 “对党还有哪些要说明的问题”栏。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,而在其它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,或对以上某些栏目中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。
若表上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,应注明“无”,不要空缺或以其它符号代替。
《入党志愿书》必须由申请人亲自用毛笔或钢笔填写,对《入党志愿书》中任何栏目的填写都不得随意涂改。